臨沂:《臨沂市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實施方案》
2022年2月14日,臨沂市住建局等15個部門印發了《臨沂市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發展綠色節能建筑。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低碳、零碳建筑。推動綠色城市建設,城鎮新區全部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推動綠色建筑規?;?、集約化發展。新建城鎮居住建筑、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裝使用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加快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建筑應用。
關于印發《臨沂市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臨建發〔2022〕2號
各縣區(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教育和體育局、鄉村振興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市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印發《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建村〔2021〕45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3部門印發《關于推進我省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的意見》(魯建節科字〔2021〕8號)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臨沂市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結合本縣區(開發區)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臨沂市城市管理局
臨沂市科學技術局
臨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臨沂市民政局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
臨沂市水利局
臨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臨沂市應急管理局
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臨沂市體育局
臨沂市鄉村振興局
2022年2月14日
臨沂市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于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推進我市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印發《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建村〔2021〕45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3部門印發《關于推進我省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的意見》(魯建節科字〔202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城鄉建設理念,以綠色低碳理念引領縣城高質量發展,堅持城市是有機生命體,統籌人口資源環境發展,統一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提升縣城綜合承載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形式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有效解決縣城建設綠色低碳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為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建設新時代現代化強市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原則
系統謀劃、穩步推進。兼顧短期目標與長期發展規劃,做好頂層設計,分類施策、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探索建立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新路徑,堅持與自然、文化、生活充分融合,積極挖掘和高品質構建縣城的“地域特色”“歷史特色”和“環境特色”,重視“生態基底”“文化基底”“環境基底”的保護利用,提升縣城建設品質,推進縣城綠色低碳發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政府主導、市場發力。注重發揮政府在制度設計、績效考核中的主導作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統籌縣城建設的經濟需要、生活需要、生態需要、安全需要,探索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路徑,加快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高起點規劃縣城建設,增強產業支撐能力,增加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
因地制宜、整體提升。依據縣城發展規劃,因城施策,充分挖掘縣域獨特的自然資源、工業產業、歷史文化資源,合理確定建設項目,推進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與城鄉融合發展,加強設施共建、生態共保、產業共興、民生共享,全面提高縣域發展質量,加快形成協調均衡可持續的區域發展格局。
全域統籌、生態優先。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將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全面納入城鄉發展布局,生產生活方式加快綠色轉型。統籌實施縣域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體系、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綠色低碳交通體系、歷史文化保護等項目建設,構建縣城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體化項目模式,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努力打造安全高效的生產空間、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碧水藍天的生態空間。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我市綠色低碳縣城建設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完善,縣城建設強度和密度控制合理,縣城綜合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加快推進“由大到強、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戰略性轉變,在“六強、六富、六精”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到2035年,我市基本實現縣城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鄉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鄉建設全面實現綠色發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人居環境更加美好,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邁上新臺階,全面實現“八個第一方陣”現代化強市建設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提高縣城建設安全韌性??h城建設要統籌發展與安全,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新建建筑選址應著重考慮安全因素,避開地震活動斷層、洪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的區域以及礦山采空區等,并做好防災安全論證。加強房屋建筑安全施工監管。持續開展縣城房屋建筑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危險房屋數據庫,全面推進對既有房屋、在建房屋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的清查治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加強縣城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建筑設計、施工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加強對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基礎設施、道路交通設施等安全巡查、檢查,提高縣城能源、通訊、給排水、交通、防洪、防疫等生命線基礎設施的應急防災能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控制縣城建設規模。推動縣城產業集聚、公共服務、生活居住等功能區形成相互依托、功能互補的發展格局,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宜控制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縣城建成區的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宜控制在0.6至0.8。綜合考慮功能需求、消防救援能力等因素,在縣城宜建設多層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原則上6層及以下住宅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住宅的,建設單位應該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充分論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
(三)打造縣城特色風貌。統籌協調好縣城建設與自然山水的關系,順應原有地形地貌,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境。完善歷史文化保護體系,保護傳承縣城歷史文化和風貌,保存傳統街區整體格局和原有街巷網絡,不拆歷史建筑、不破壞歷史環境,保護好古樹名木。充分挖掘和傳承歷史文化底蘊,加強文化遺產保護,重大公共建筑應體現地域特征和時代風貌。加快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及時認定公布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確保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及時核定公布文物保護單位,做好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和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工作,加大文物保護修繕力度,促進文物保護利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大力發展綠色節能建筑。編制縣城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明確綠色建筑發展目標、重點發展區域等內容,確定各類新建建筑工程的綠色建筑等級要求??h城新建建筑全部達到基本級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鼓勵在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實施建筑綠色化改造。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低碳、零碳建筑。推動綠色城市建設,城鎮新區全部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推動綠色建筑規?;?、集約化發展。新建城鎮居住建筑、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裝使用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加快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建筑應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預制疊合板、預制樓梯、預制內外墻板等裝配式建筑三板技術,逐步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裝配式建筑標準建設,學校、醫院、幼兒園等公共建筑項目推廣應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積極推廣鋼結構住宅和新型農房。在建材領域大力推廣綠色產品認證,推行節約、高效、環保的綠色建造模式,積極應用獲得節能、環保、綠色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推行裝配式建筑住宅全裝修,大力發展裝配式裝修。推廣應用綠色建材、集成廚房、集成衛生間等先進適用技術,提升住宅品質。(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
(六)推進綠色低碳基礎設施建設。倡導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布局方式,統籌縣城水電氣熱通信等設施布局,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設施,鼓勵在居住小區、公共服務設施中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及中水處理回用設施。構建縣城綠色低碳能源體系,穩步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推廣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潔能源應用。加強配電網、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等應配建一定比例的可充電停車位,新建居住小區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統籌制定電力、供水、燃氣、弱電等專業管線建設計劃,并與道路建設同步實施,杜絕“馬路拉鏈”現象。(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科學技術局)
(七)著力發展縣城綠色交通。推行“窄馬路、路密網”的道路布局理念,實施以街區為單元的統籌建設方式,重視支路建設,對縣城建成區逐片區制定支路打通方案,著力提高支路網密度,暢通道路微循環。對具備條件的路口進行拓寬改造,實施增加路口轉彎車道等改造措施,提高通行能力。堅持公交優先的原則,配套完善綜合客運樞紐站、停保站、首末站以及港灣式??空?、公交專用道等公共設施。倡導綠色出行,大力推廣新能源公交車,新增及更新出租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社會資本提供共享電動車、共享自行車等服務。發展智慧公交,提升公交調度管理精細化水平,優化居民乘車體驗。打造連續成網的慢行系統,打通步行道斷頭道路,建設連續通暢的步行道網絡。鼓勵和支持縣城建設連續安全的自行車道,新建主次干道必須設置獨立的非機動車道。加大停車設施建設力度。(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
(八)提升縣城環境容貌。推進生態綠道和綠色游憩空間等建設,創建“園林縣城”“森林城市”。推行“小街區規制”,合理確定街道寬度、路網密度、用地尺度,完善生活配套。實施功能修補,配套完善教育、醫療、文化設施、健身場地等公共服務設施。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開展城市水生態修復治理,禁止填堵河道溝叉和棚蓋河道,推進小型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建設。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適度增加開敞空間,縣城廣場的集中硬地面積不應超過2公頃,鼓勵在行政中心、商業區、文化設施、居住區等附近建設公共休憩空間。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舊城改造,穩步推進成本集約、功能復合、生態友好的綠色縣城更新模式。(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體育局)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要充分認識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落實“十四五”規劃綱要、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和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重要內容,成立綠色低碳縣城建設領導小組,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地。各縣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部門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綠色低碳縣城建設專項規劃和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實施工作,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級各部門要加大資金和政策保障力度,全面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環保、生態修復與建設、綠色科技創新等稅收優惠、資金補助等獎勵政策,形成促進縣城綠色低碳發展的利益導向機制。探索完善綠色金融、綠色信貸等制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縣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加強綠色低碳建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加快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應用,推進重大裝備和數字化、智能化工程建設裝備研發。
(三)強化試點示范。以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為重點,積極申報開展國家級、省級試點創建工作,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形成綠色低碳縣城建設的“臨沂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縣積極爭創國家和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開展整縣分布式光伏規?;_發試點。按照省制定的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技術導則及評價指標體系,組織實施一批綠色低碳建設示范項目,加強對擬落地項目前期技術審查、建設過程指導,確保低碳、綠色、生態建設模式順利落地,做好跟蹤評估,持續提升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水平。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主導和社會監督作用,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報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縣城綠色低碳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發動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營造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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